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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戏招募] 《无限恐怖番外·杀人庄》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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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0 00: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业余和尚 于 2014-5-5 17:05 编辑

开戏时间:五一假期结束后。具体时间待定。

本戏为古装戏,剧名和npc姓名取自古龙作品《名剑风流》,但剧情依然与原著关系不大。
本戏使用参合杀规则。
本戏为无限恐怖的番外篇,玩家的身份设定为穿越众。id无要求。古装即可。
玩家无需提交人设。报名时将id的姓名告诉我即可。
玩家在戏内尽量不要使用现代话发言,跟npc对话时更不可以。

游戏规则及奖励机制:

所有参与本戏且未酱油过度的玩家可得1分。
系统将随机决定若干名玩家为杀手。杀手人数视玩家总人数而定。
游戏开始前,杀手会得知杀手方名单。
非杀手的玩家们视为“好人方”。下面分别介绍下好人方和杀手方的奖励规则。

好人方:
独自杀死一名杀手,奖1分。(“杀死”指暗杀、pk等方式)
与其他玩家合作杀死一名杀手,奖0. 5分。
若杀手方玩家全灭,则所有好人方玩家奖1分;若同时自己存活到最后,奖励+1分。
完成或推动剧情,视具体情形给分。
误杀好人方玩家不扣分。

杀手方:
独自杀死一名玩家,奖1分(注:杀死其他杀手也得分)。
与其他玩家合作杀死一名玩家,奖0. 5分。
若好人方玩家全灭,则所有杀手方玩家奖1分;若同时自己存活到最后,奖励+1分。
完成或推动剧情,视具体情形给分。
杀人不积极的杀手,视具体情形扣分。

好人方与杀手方通用规则:
杀死所有其他玩家且清除掉非玩家的威胁(即成为唯一的存活者),奖励较高额的积分。杀手方的该奖励额度会比好人方略高。
禁止放水、故意送人头等行为。

参合杀规则见:http://www.chxjs.net/viewthread.php?tid=381&extra=page%3D1
二楼为本戏中的一些参合杀细则。
 楼主| 发表于 2014-4-30 00: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业余和尚 于 2014-5-6 01:07 编辑

参合杀技能共三个品级。伪装技能属于”零品技能“,不可选。
选择技能“狙击”的玩家有初始物品1级暗器2份。
选择技能“投毒”的玩家有初始物品1级毒药2份。


每位玩家只能拥有一项技能。
三品技能随便选,无要求。
二品技能需用2点生存游戏无限恐怖的积分或属性点购买。
一品技能需用4点生存游戏无限恐怖的积分或属性点购买。
没有积分或属性点的玩家可透支2点积分,购买二品技能(透支的积分即本戏的奖励积分)。
赞助商天外草可免费获得二品技能。也可透支2点积分购买一品技能。

玩家可得知所属阵营后再选技能.

本戏中联合暗杀无阵营限制。

仅应用于本戏的新规则:玩家的暗杀和pk均默认为直接杀死对方。若决定不杀死对方而俘虏对方,有1/3机率俘虏成功,1/3机率直接杀死对方,1/3机率暗杀(或pk )失败且对方无战力损失。

一品技能:

阴险:递交的暗杀指令不会因观察指令而被获知。若观察方对自己熟悉度大于等于2,则本技能无效。



刚勇:自己作为被暗杀方唯一人员,且暗杀方人员数量为1时,己方实力+2。



洞察:自己的观察对象递交暗杀指令时,必然可获知。



二品技能:

狙击:若暗杀方人员均有狙击技能,则暗杀失败时,不会被发现人员构成,不会被反杀。暗杀时自己若使用暗器,暗器的实力加成翻倍。



投毒(1):主动技能。独立暗杀时,作为暗杀的附加指令。消耗X级的毒药,使己方实力+X,双方的战力均视为0。使用本技能后,若暗杀失败,不会被发现人员构成,不会被反杀。


隐匿:独立暗杀时,非暗杀对象即便对自己提防,也不能与暗杀对象共同组成被暗杀方。



杀意:主动技能,作为暗杀的附加指令。递交暗杀指令时,必然会被观察方获知。暗杀时实力+2。



亡命:递交暗杀指令时,若暗杀对象观察自己,则暗杀指令必然被暗杀对象获知。暗杀时实力+2。自己成为反杀对象时,反杀方实力加倍。



警惕:若自己的观察对象递交以自己为对象的暗杀指令,必然可获知。不是自己的观察对象,递交以自己为对象的暗杀指令时,1/3机率可获知。


误导(1):主动技能,每日限用1次。误导指令为“误导X暗杀Y”,当日若X执行暗杀指令且对象不为Y,则X的暗杀对象变为Y;自己对X的熟悉度大于等于3,且X对自己和Y的熟悉度均小于3,X与Y非同阵营时,本技能方能有效。


三品技能:

屠戮:暗杀成功时,自己杀死或俘虏被暗杀方所有人员。



帮凶:暗杀方人员总数上限+1。



自保:自己成为反杀对象时,反杀必然失败。



机敏:由自己对暗杀方的熟悉度而获得的实力加成翻倍。



护卫:递交提防指令“提防X暗杀Y”时,即便Y不为自己,依然可亏欠行动点。自己作为被暗杀方且非暗杀对象时,实力+1。



协防:被暗杀方人员总数上限+2。



报复:若自己作为暗杀对象,则反杀时自己的实力加倍。



识破:由暗杀系技能获得的实力加成,有3/4机率无效。



遗志:自己被暗杀后,暗杀方所有人员受伤战力-1。暗杀方不能处理尸体和死亡现场,且自己可写下凶手名字。



打手:PK时战力+1。



领袖:在某次暗杀结算中,若己方人员均为同一阵营,且人员数量大于等于3,则所有己方人员实力+1。



细究:在自己参与的暗杀结算中,可获知双方所有人员的实力数值。每日所有暗杀结算完毕后,可获知当日所有递交过暗杀指令的人。



博闻:每日最多可观察5人,观察对象数量超过3时,不受行动点制约,且相当于在每个观察对象上投入1行动点。



强记:对所有玩家的熟悉度不会减少。



锁定:对所有玩家的熟悉度上限为5。若对某玩家熟悉度大于等于5,则对该玩家的熟悉度不会减少。



透露:主动技能,每日限用1次。透露指令为“对X透露Y”,X必须为同阵营的玩家,且自己对Y的熟悉度必须大于等于2;若X对Y的熟悉度小于自己对Y的熟悉度,则X对Y的熟悉度+1。



学习:主动技能。对某玩家熟悉度大于等于3时,可随机获知该玩家的一个技能。学习指令为“学习X的Y技能”,只能对熟悉度大于等于3的玩家使用,使用后可获得Y技能,且清空之前通过学习指令获得的技能。



拷问:主动技能,每日限用1次。只能对自己或己方团队控制的俘虏使用,拷问指令为“拷问X”,可以问X三个与游戏相关的问题,X必须说实话(由导演作中介)。一场戏中,对同一对象只能使用1次拷问。(某些特殊人物在被拷问时可能不会说实话)



不屈:自己作为俘虏,每个午夜结束时,有2/3机率逃脱。被“拷问”时,可以说谎或拒绝回答。
发表于 2014-4-30 06: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名!!!!!!!
发表于 2014-4-30 08: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報名表示參與...其他再說
发表于 2014-4-30 08: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赚分何其难,入坑者已无法自拔
发表于 2014-4-30 12: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爪。。。
发表于 2014-4-30 13: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爪。。。。。。。。。。。。。。。。。。。。。。。。。。。。。。。
发表于 2014-4-30 19: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爪一个。。。。。。。。。。。。。。
发表于 2014-5-1 03: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拍爪。。。。。。。。。。。。。。。。。
发表于 2014-5-1 20: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爪(开启字数补丁)
发表于 2014-5-3 23: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爪~~~~~~~~~~~~
发表于 2014-5-4 12: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名报名,紧跟楼上
发表于 2014-5-4 13: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着楼上按抓
发表于 2014-5-4 13: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默默按爪~先留个名~
发表于 2014-5-4 14: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报个名。。打个酱油
发表于 2014-5-4 14: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爪~~~~~~~~~~~
 楼主| 发表于 2014-5-4 20: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
已报名但未提交id的玩家请将id姓名交给我.如果需要注册的话请注明.
想参与本戏但未报名的玩家请抓紧报名,并提交id姓名.
发表于 2014-5-5 17: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拍个爪印……
跟着混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14-5-5 23: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
杀手名单已确定。身份为杀手的玩家,我已通过qq将你的身份和其它杀手的姓名告知你。
阵营既已确定,玩家可以选择技能了。选好技能后发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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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积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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