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天外草

【金庸江湖·初始暨日常指令帖】沐剑锋篇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2-2-11 00: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白氏兄弟对望一眼,白寒枫抢先道:“二公子既然开口,我兄弟二人自无不从,不过大公子的吩咐,却也不能忘了。这样罢,大哥,你留在府中照应,我陪二公子和小郡主去一趟大理城。”

白寒松眉头微皱,但瞥到旁边沐剑屏一脸期待,无奈叹了口气,向沐剑锋道:“那就让二弟随二公子和小郡主走一遭。大理城离王府不远,又是大理国王都所在,料来不致生出什么事,不过还请二公子和小郡主早去早回。”
发表于 2012-2-11 00: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见二人神情,料到大哥所托是件要紧事,不由有些惭愧,但话已出口,更为了沐剑屏的安全,是以并未推辞。与白寒松道了别,带着沐剑屏与白寒枫来到了大理市集,果然有卖宠物的商贩,猫狗品种虽不多,但也活泼可爱。
两只手抱起一只松狮犬,对沐剑屏道:“屏儿,你看这只小狗,毛茸茸肉嘟嘟的,喜欢吗?”
发表于 2012-2-11 13: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好可爱的小狗!”两眼闪着小星星,情不自禁伸手去摸小狗的头,狗儿呜呜叫着,温顺地任沐剑屏抚摸,还伸出舌头,舔了舔沐剑屏的小手,沐剑屏但觉手心痒痒的,忍不住格格地笑了起来。
发表于 2012-2-11 14: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沐剑屏甚是欢喜,便道:“你若喜欢,便带它回家,多一个小伙伴可好?”
发表于 2012-2-11 14: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愣了一愣,眼睛睁得大大的看向沐剑锋,待确认他并不是在开玩笑,顿时一声欢呼,从沐剑锋手中抱过小狗:“谢谢二哥!”

沐剑屏年纪虽幼,容貌却已生得颇为秀丽,添上笑容,更增了三分娇俏,旁边便有行人不由为这少女的笑声容貌吸引,停步回头。白寒枫见沐剑屏欢喜,也自欣然,向兄妹俩笑道:“给小郡主添了个中意的玩伴,这一趟总算出来得值了。二公子和小郡主是要这就回府呢,还是在这大理城中再逛逛?”一面说,一面掏出钱袋,上前付账。
发表于 2012-2-11 14: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希望能多带妹妹在外玩耍,但之前看到白氏兄弟的反应,知道大哥所托之事非同一般,决定问明后权衡轻重,但见沐剑屏正和小狗玩得专心,便凑到白寒枫身旁,低声道:“白二哥,大哥让你们在府中照应何事?”
 楼主| 发表于 2012-2-11 14: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寒枫听沐剑锋问到此事,也收起笑容,也是低声道:“吴三桂那狗贼之前数度结交大理重臣之事都被咱们从中破坏,对咱们沐王府已是恨之入骨,好在咱们实力也是不弱,行事又极小心,再加诸路朋友明里暗里的帮忙,那狗贼才一直奈何咱们不得。但如今柳师父和苏四哥他们都随大公子北上,府中人手空虚,是以大公子在信中嘱咐我和大哥暂且守住府中,莫要轻易出动,以防被吴贼钻了空子。其它倒并没什么。”
发表于 2012-2-11 14: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沐剑锋 于 2012-2-11 14:58 编辑

低声对白寒枫:“唔,还是谨慎些好,吴三桂既然欲结交大理重臣,大理城中多半会有他的眼线,屏儿如此醒目,怕是已被他们发现了。若要劫持人质威胁我沐王府,屏儿正是最好的选择。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屏儿的安危万万开不得玩笑,留白大哥在府中他也不会踏实,白二哥,我们这便回府吧。”
言罢,环视了一下周围,看看有无可疑人士。转身对沐剑屏笑道:“屏儿,我们回府吧,看看二哥给你带回来的礼物,今晨回的匆忙,礼物在马上还未解下呢。”环视周围有无可疑人士。
 楼主| 发表于 2012-2-11 15: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沐剑屏怀抱小狗,笑得一双眼睛几乎眯成了弯弯月牙,早寻思着要回府给这个新伙伴好好做一个窝,听沐剑锋一说,忙不迭地点头。沐剑锋环视四下不见什么异状,当下与沐剑屏白寒枫向来时马车走去。堪堪走近马车,忽听一声高叫:“请留步!”白寒枫迅即回身,但见两名劲装汉子快步走来,其中一人拱了拱手,道:“我家公子请三位过府一叙。”虽是邀约,语气中却听不出什么恭敬之意。
发表于 2012-2-11 15: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听来者语气,知道麻烦来了。却也不失礼数,也拱手道:“多承盛邀,却不知贵公子是谁?今日有些不方便,改日在下再亲自登门拜访。”
 楼主| 发表于 2012-2-11 15: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汉子笑道:“几位与我家公子见面叙过话,自然相识。公子便在左近,命小人定要请动三位大驾,还请三位不要为难小人,否则公子怪罪下来,这办事不力的罪名,小人担当不起。”用词虽然诚惶诚恐,脸上却显然是有恃无恐的神色。白寒枫哼了一声,已有怒色,身形微动,似乎便想上前。
发表于 2012-2-11 15: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轻轻拍了拍白寒枫的肩膀,示意他暂时按捺怒气。对那汉子道:“恕在下冒昧,与在下相识的公子倒是不少,却不知哪一个才是贵公子?另外,如果我们真去不得,那又如何?”
 楼主| 发表于 2012-2-11 15: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名汉子互相望了一眼,冷笑道:“阁下若是定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小人只好强请了。”各自踏前一步,显然身有武功。这边白寒枫亦是一声冷笑,跨步挡在沐剑锋和沐剑屏身前:“强请?也得看看你们有没这个本事!”

几人声音渐高,周围慢慢围上来不少群众,来得晚的不知几人是为何事争执,七嘴八舌地询问,先到的便加以解说,自也免不了胡乱揣测,一时间众人指指点点,甚是稀奇。

-------------------------

白寒枫:HP60,攻击6,内力6,轻功1,波段2-5
武功:沐家拳,分筋错骨手,小擒拿手,燕青拳,赤砂掌,伏虎掌,连环迷踪腿,沐家剑,柳絮剑法,宿鸟惊梦

沐剑锋:HP30,攻击3,内力4,轻功0,波段1-4
武功:沐家拳

壮汉1:HP35,攻击4,内力4,轻功0,波段1-4
武功:罗汉拳,大擒拿手,黑砂掌,铁砂掌,小擒拿手

壮汉2:HP30,攻击4,内力4,轻功0,波段1-4
武功:柴刀十八路,五虎断门刀

(沐剑屏无战斗力)
发表于 2012-2-11 15: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见二人欲上前动手,皱了皱眉头,怕那二人另有同党,趁打斗中掳走沐剑屏,便对白寒枫道:“白二哥小心在意,我保护屏儿。”言罢,退到了沐剑屏身旁,轻轻拍着她的肩膀,道:“不碍事不碍事,且看白二哥收拾这两个混混。”说话间目光也不闲着,查看人群中有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在沐剑屏身上而非准备打斗之人身上的人。
 楼主| 发表于 2012-2-11 16: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名劲装汉子身手虽然也算过得去,但白寒枫毕竟是江湖上的成名人物,以一敌二仍有余裕。数招一过,白寒枫左腿向右横扫,右臂向左横击,,适才喊话那汉子避无可避,给白寒枫这招“横扫千军”重重撞中胸口,闷哼一声仰天便倒。另一人眼见不妙,却不退反进,暴叫一声抽出单刀和身向白寒枫扑击上来。围观众人原本正瞧着热闹,却见此人动起了刀子,当下惊叫连连:

“动刀子啦,快跑啊!”
“好……好利的刀子,我的妈呀!”
“杀人啦杀人啦!快去报官!”

一时人群大乱,沐剑锋将沐剑屏护在身边,目光却注意到人群中出现了几名服色与那两人相似之人,将一名华服青年围在当中,那青年注目战局,眉头微皱,不时与身旁最近的一人低声交谈着什么。眼见那使刀汉子败局已定,青年忽然扬声道:“住手!”身旁那高大汉子闻声立时上前,左手以擒拿手夺过单刀,右掌横拍,架开了白寒枫击出的一拳,抓着那两人迅即退到青年身边。青年咳嗽一声,向沐剑锋拱手道:“下人无礼得罪,在下这里代他们赔罪,兄台莫怪。”
发表于 2012-2-11 16: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正主来了,说的又客气,自是回以一礼,笑道:“好说,好说。”在施礼的瞬间打量了一下那青年,回想自己是否相识。
 楼主| 发表于 2012-2-11 16: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青年二十来岁年纪,相貌甚是英俊,步履矫捷,沐剑锋回想一番,只觉微微似乎有些印象,却并不记得有与此人见过。那青年也端详着三人,听了沐剑锋的话,笑道:“兄台雅量,在下御下无方,却是惭愧得紧。日已近午,几位想必还没用饭,不如就由在下做东,向几位赔罪如何?””
发表于 2012-2-11 16: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沐剑锋 于 2012-2-11 16:48 编辑

早闻传言,平西王之子吴应熊相貌英俊,年岁与自己大哥相仿,眼前的公子倒相当符合。而自己平素低调谦和,与外人素来交好。会这样“请”自己的公子,怕是与沐王府的对头吴三桂脱不了干系吧。
既想到了吴三桂,其对沐家恨之入骨,为了报复怕是会无所不用其极,但此刻己方人少,对方那个高大汉子看起来也颇为了得,不宜在此时翻脸,还是见机行事为妙。
对那青年公子笑道:“公子太客气了。(说着,看了看那被击中胸口受伤不轻的下人)该是由小弟赔罪才是,大理城中的会宾楼菜色酒水都不错,还请公子赏脸,改日在下再亲自登门拜访。”
 楼主| 发表于 2012-2-11 16: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年笑道:“会宾楼的酒菜,在下也见识过,确是名不虚传。兄台既有此意,在下敢不奉陪?今日在下与兄台不打不相识,也算有缘,到底谁赔罪,也就不必计较了罢。你们两个,这就先去会宾楼,跟老板要上一套雅座,我们随后便来。”这后一句话却是嘱咐两名从人了。两人应声离去,青年方侧身向沐剑锋微笑道:“请。”
发表于 2012-2-11 17: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倒没想到对方会欣然答应,这鸿门宴看来换了位置也能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对那青年颔首抱拳道:“请。”
转身背向青年公子的一瞬间,对白寒枫使了个恳求的眼色,再看了看沐剑屏,示意他如若有情况,首要考虑沐剑屏的安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参合戏剧社

GMT+8, 2025-1-8 22:28 , Processed in 0.050582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